2026年考生看過來!農村獨生子女加10分?這些關鍵材料必須準備,按照往年慣例,根據《河北省招生委員會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調整農村獨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資格審核程序的通知》(冀招委〔2020〕5號)要求,申請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國慶節后10個工作日內,到學校或鄉級衛生計生辦(具體以當地規定為準),領取并如實填寫《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同時向鄉級衛生計生辦提供證明材料。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考生的資格審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具體事宜請考生咨詢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考生須于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前(具體日期以《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須知》為準)將通過縣(市、區)、鄉(鎮、街道)兩級衛生健康部門審核蓋章的《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交報名點。未按規定參加審核并提交《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或完成審核但未在高考報名階段申請農村獨生子女優惠加分資格的,均不能享受當年高考農村獨生子女加分。
通過資格審查及公示的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圍只適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內招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403